包氏醫招商股份合作說明書
一、發起人:包氏醫宗宸中醫正統傳承人包永輝
二、基本模式:發起人給出所有技術(包括發起人提供的資料中所有擁有的商標知識產權版權,公司成立后將全部屬于包氏醫宗宸中醫文化發展有限公司所有),投資人按出資比例規定獲得相應所謂的原始股份(所有權和經營權)。
三、公司擬成立時,發起人以50%股權出讓價為50萬。股權比例折合就按50萬對50%股權,即1萬對應1%股權。
四、公司運作后,支出和收入各自按股份比例承擔和收益。
五、公司主要開展包氏醫宗宸中醫派系的中醫技術合作和品牌加盟,欲打造國內外知名的中國中醫中的祖傳傳承中醫醫療第一品牌。
六、本公司前期項目《包氏醫宗和坐堂醫藥店(中醫診所)發展總計劃書》,中后期項目是《中國宸中醫系列項目策劃案》,具體開展的業務和規劃發展前景請參閱相關說明案。
七、本招商股份合作協議由公證處公正以保障雙方合作的合法有效的法律上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