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表為發改委最新發布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中涉及油氣的章節,并與《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05年本)》做了對比。
鼓勵類
2011年本 2005年本
七、石油、天然氣 六、石油、天然氣
1、常規石油、天然氣勘探與開采 1.石油、天然氣勘探及開采
2、頁巖氣、油頁巖、油砂、天然氣水合物等非常規資源勘探開發 2.天然氣水合物勘探開發
3、原油、天然氣、液化天然氣、成品油的儲運和管道輸送設施及網絡建設 3.原油、天然氣、成品油的儲運和管道輸送設施及網絡建設
4、油氣伴生資源綜合利用 4.油氣伴生資源綜合利用
5、油氣田提高采收率技術、安全生產保障技術、生態環境恢復與污染防治工程技術開發利用 5.提高油氣田采收率、生產安全保障技術和設施、生態環境恢復與污染防治工程技術開發和應用
6、放空天然氣回收利用與裝置制造 6.放空天然氣回收利用
7、天然氣分布式能源技術開發與應用 九、化工
8、石油儲運設施揮發油氣回收技術開發與應用 1.化工原料礦產資源勘探及大中型化工原料礦山建設
9、液化天然氣技術開發與應用 12.大型芳烴生產裝置建設
十一、石化化工 13.提高油品質量的煉油及節能降耗裝置改造
1、含硫含酸重質、劣質原油煉制技術,高標準油品生產技術開發與應用 14.大型乙烯建設(東部及沿海80萬噸/年及以上、西部60萬噸/年及以上)及現有乙烯改擴建
21.高等級道路瀝青、聚合物改性瀝青和特種瀝青生產
22.低硫含酸重質原油綜合利用
限制類
2011年本 2005年本
四、石化化工 四、石油、天然氣和化工
1、新建1000萬噸/年以下常減壓、150萬噸/年以下催化裂化、100萬噸/年以下連續重整(含芳烴抽提)、150萬噸/年以下加氫裂化生產裝置 5.60萬噸/年以下乙烯裝置
2、新建80萬噸/年以下石腦油裂解制乙烯生產裝置(其他化工生產裝置略) 6.800萬噸/年以下常減壓煉油裝置
7.50萬噸/年以下催化裂化裝置、40萬噸/年以下連續重整裝置、80萬噸/年以下加氫裂化裝置、80萬噸/年以下延遲焦化裝置
20.以石油(高硫石油焦除外)為原料的化肥生產項目
淘汰類
2011年本 2005年本
一、落后生產工藝裝備 一、落后生產工藝裝備
(四)石化化工 (四)石油、天然氣和化工
1、200萬噸/年及以下常減壓裝置(2013年,青海格爾木、新疆澤普裝置除外),廢舊橡膠和塑料土法煉油工藝,焦油間歇法生產瀝青 1.沒有取得采礦許可證的油氣田,不符合國家油氣資源整體開發規劃的油氣田
2.安全環保達不到國家標準的成品油生產裝置
3.100萬噸/年及以下生產汽煤柴油的小煉油生產裝置 (2005年)
9.土法煉油
注:條目后括號內年份為淘汰期限,淘汰期限為2011年是指應于2011年底前淘汰,其余類推;有淘汰計劃的條目,根據計劃進行淘汰;未標淘汰期限或淘汰計劃的條目為國家產業政策已明令淘汰或立即淘汰。 注:條目后括號內年份為淘汰期限,淘汰期限為2006年是指應于2006年底前淘汰,其余類推;有淘汰計劃的條目,根據計劃進行淘汰;未標淘汰期限或淘汰計劃的條目為國家產業政策已明令淘汰或立即淘汰。
數據來源:國家發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