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投資環境優越,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一、市場開放,強調公平競爭。由于國內市場小,瑞典企業自創立之初即面向國際市場,知名跨國企業眾多,瑞典經濟外向型特征突出。因此,瑞典政府始終奉行自由貿易政策,強調公平競爭。在此原則下,瑞典對外資采取開放態度,對不同產權和國籍的資本一視同仁,一般情況下,不會為保護本國產業限制外國企業,也不針對外資實行特別的鼓勵優惠政策。瑞典企業對外資普遍持歡迎態度,無針對外匯流動的特殊管制措施。二、公共服務體系完善。瑞典政府廉潔,政務公開透明,網絡化程度高。就業、醫療、住房和教育服務網遍布全國,社會保障體系完善,人民安居樂業,幸福指數高。道路、鐵路、水運、機場、港口等基礎設施完備。三、市場環境良好。瑞典以誠信、法治、公平聞名于世。市場規范有序,具有開放、現代和友好的商業環境。公司注冊手序簡便。咨詢服務業發達,商業伙伴素質高。金融業發達,專業化程度高。各類專業人才齊全,技術工人資源充足,勞動生產率高。工會與勞資雙方關系融洽,一般采取合作態度,極少發生公開和正面沖突。瑞典企業稅在歐洲具有競爭優勢,稅制公開透明,操作簡便。此外,瑞典人生活時尚,樂于嘗試、易于接受新事物,因此,瑞典成為眾多國外企業產品、新技術的試驗場。四、創新能力強。瑞典是全球最具創新能力的國家之一,人均擁有發明專利和專利申請列世界前列。崇尚創新的傳統、包容失敗的社會氛圍、開放式教育及完善的福利制度等形成了瑞典優越的創新環境。近年,瑞典研發投資約占GDP的4%,以民間資本為主,是全球研發投入最大的國家之一。
我企業多以獨資方式在瑞典開展貿易、信息通訊、民航服務、金融服務等業務。近年,隨著“走出去”步伐加快,我企業并購瑞典企業的案例呈上升趨勢,如吉利并購沃爾沃汽車等。未來雙方可重點加強在節能環保、生命科學、機械制造、工業設計和營銷等領域的合作。具體合作方式多樣,如合資、研發合作、并購,充分發揮各自優勢,實現兩個資源、兩個市場的合理配置,互利雙贏,推動中瑞經貿合作縱深發展。
世界經濟論壇《2013-2014年全球競爭力報告》顯示,瑞典在全球最具競爭力的144個國家和地區中,排第6位。
由世界銀行發布的《2013-2014營商環境報告》中,瑞典在189個國家的營商便利度排名中排第14位。